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7月23日,玲珑轮胎(601966.SH)公布,今年美国商务部公告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的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本次复审终裁税率发布之前,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泰国玲珑作为原审调查的强制应诉企业,适用原审单独税率21.09%,本次复审终裁税率发布之后,泰国玲珑适用4.52%的复审终裁税率,为本案中反倾销税率降幅最高的企业,降幅达16.57%。公司于近日陆续收到反倾销退税款5,606万美元(其中,本金4,912万美元,利息694万美元)。该笔款项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