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伟
7月26日,齐鲁银行(601665.SH)公告,7月26日召开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助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聘任刘海潇为公司行长助理,待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后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刘海潇,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淄博分行筹备组组长。历任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部办事员、票据业务部二级业务员、公司业务部一级业务员,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集团客户部客户经理、授信审批部业务经理,建设银行高唐支行副行长、党总支副书记,建设银行高唐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授信审批部专职贷款审批人(科长级),建设银行日照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建设银行泰安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刘海潇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