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以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服务消费需求。
我国消费市场规模大、潜力足,特别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消费正成为居民消费的主要增量来源。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人均服务消费支出超过1.2万元,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5.2%。今年第一季度,国内居民人均服务消费支出同比增长12.7%,比居民整体消费支出增速高4.4个百分点,表现出对整体消费的巨大拉动和支撑作用。
但与高收入经济体相同发展阶段的平均水平相比,目前我国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比重仍然偏低,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发掘这一潜力,打造服务消费发展新动能,对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意见》发布,正是着力于此。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意见》涵盖了服务消费的各个领域,既有存量较大的传统服务消费,也有增长空间更大的改善型、新型服务消费。像激发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教育和培训、居住服务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数字、绿色、健康等新型消费,挖掘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型消费潜力等,不仅有利于满足消费者个性化、体验性等服务消费日益多样化需求,还能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不少省份已经推出了促进服务消费的举措,比如今年5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向好的意见》,聚焦更大力度优化消费供给、更广思路升级消费载体、更实措施挖掘消费潜力等方面推出20条举措。相信在中央地方政策合力下,服务消费的潜力会进一步被激发。
不过,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也会面临不少挑战,如何让服务质量满足消费需要,是关键问题。比如,医疗康养、职业教育、心理咨询等领域规范化、品牌化不足;相关从业机构在用工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费用收取等方面缺乏全国统一标准等。
对于解决相关问题,《意见》中也有举措涉及,期待能尽快落实到细则。尤其是一些消费者反映问题多的行业,建议通过由政府部门牵头,会同行业协会,围绕岗前培训、岗位要求、服务内容、质量评估、费用收取等方面制定、出台国家标准;推广使用服务业合同示范文本,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完善消费售后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等举措,切实满足市场需求,实现服务消费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