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场传闻称,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举措。部分消息指,这份文件对相关行业将“影响很大”。
8月14日,记者从多位地方金融机构和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上述消息属实。监管机构的确在着手未来3年对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清理和强化监管,相关要求已下发到省级机构。
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此次清理整顿政策较以往都彻底和严格。政策一旦落地,将会减少相当数量的地方金融组织。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全国“7+4”类地方金融组织总量至少已超3万家,其中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数量最多。
另一位广东某地方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相关文件发到省一级,地市级纸质传阅。据有关部门传达的精神,此次规范和整顿,未来3年时间总体要求地方金融组织总量不得新增、严格跨省经营等。内容非常详尽,未来三年发展都要在这个框架内,对地方金融组织影响很大。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地方金融组织数量在萎缩,以规模最大的小贷公司为例,对比央行数据,全国小贷公司数量从2020年6月末7333家,减至2024年6月末的5428家,4年间减少了1905家。
8月14日,华东某地监管人士向记者证实这一消息,该人士称相关要求在8月初发到省级,由于省里面金融委办的机构三定方案没有完全落地,预计省级执行细则要延后一段时间下发。
清理整顿高风险、僵尸公司
预计机构数量还要大幅减少
多位人士提到,此次在“地方金融组织总量不新增”的要求下,未来3年总体可能以加强监管存量组织、坚决清退不合规机构为主。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次部署内容非常多,核心进一步明确了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同时,对前期的金交所、伪金交所等的处置清理也有具体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我国地方金交所的数量一度高达70家,包括13家地方金交所和57家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今年来包括广东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海南省、吉林省、江西省、湖南省等多个省份至少已有20家金交所宣布关停。
以广东为例,上述广东地方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广东各类地方金融组织最多时候1.2万家,目前7000家,预计下一步会压降到5000家左右,不规范、高风险和无业务的机构都要被清退。
据了解,除金融监管部门之外,市场监管部门也是此次文件的联署部委。
上述华东监管人士表示,地方金融组织还有不少僵尸公司,系有不少中介组织“屯壳”“占名”准备卖牌照或公司壳牟利的情况,存在风险隐患,一旦发现3年无业务的公司基本都要强制注销清退。
严格跨省经营
央地协同地方金融再出发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次不仅是对机构门槛的清理整顿,还对未来地方金融组织经营作出一些规范,包括风险较大、备受诟病的跨区域经营,预计监管会越来越严格。
该人士表示,预计符合条件跨省经营的风险可能要注册地所在的地方金融局负责;不符合条件的要制定存量清理计划,逐步回归注册地所在的省级行政区之内。
对于地方金融组织协调管理,7月29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2024年年中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主动加强央地协同,合力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配合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更好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随着中央和地方金融委办机构改革落地,记者注意到,各地陆续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法规做了修改和迭代。
1月4日,第一批挂牌的“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匾已经改成“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新牌匾少了“监督”二字,与地方金融两委牌匾同列。
当时,广东一位地方监管人士表示,按照最新要求,保留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去掉“监督”,以更好履行职责。按照去年初机构改革的时间表,地方机构改革应在2024年底前完成。
记者注意到,8月13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刚刚印发《山东省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行政许可事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由省地方金融局作出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和终止。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分为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与送达等环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月14日,上述广东地方金融机构负责人表示,相信各地陆续会在金监总局普惠司的原则指导下,修订各自的地方金融管理条例。(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