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时超
询价定价一直是IPO的关键环节,也是监管层严控的重点领域。
据悉,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证券行业征求意见,修订后的新规将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规首次提出,网下机构投资者应当设置首发证券风险绩效考核指标,对报价的客观性、审慎性进行回溯验证,对于上市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年被实施风险警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经营业绩较上市前一年发生大幅下滑、首发证券暂缓发行、自身不当报价行为引发负面舆情、被投诉或举报等情况,纳入对定价小组成员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或者回退机制,并定期向中证协报告。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工作质效,规则修订过程中,还借鉴吸收了规则发布实施后总结形成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对网下投资者注册条件、报价行为管理,违规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完善。这无疑进一步提升了对参与IPO询价定价机构的约束力。
新股发行中,报价要经得起时间检验和市场考验,作为专业机构,更是要起着关键作用。但是此前,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很多不合理之处,比如部分研究报告未对财务数据、盈利能力等内容进行分析,个别项目推导过程不合理,甚至研究报告主要内容简单摘抄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材料等。这背后,更有个别参与IPO询价的机构为了获得更多配售份额或出于其他利益考虑,报出“离谱”的价格。像此前一只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过程中,就有券商报出了960元的高价,高于发行价近30倍。
合理的估值定价是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的基础。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机构在新股询价中的违规行为频频亮剑,从严整顿新股询价、定价过程中的乱象,更是不断从源头出发对相关制度进行优化。2024年3月15日,证监会已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其中就提出,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从严监管高定价超募,提升中小投资者获得感。
目前看,随着制度的完善,现有的询价规则在较大程度上能够剔除过高或者过低的不合理报价。但是相关部门也不应放松,仍须加强对于询价机构报价程序的监督和核查,更加注重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并且完善事中事后检查的机制建设和加大执法力度。
新股发行价格的高低,既决定着新股发行的成功与否,也关系到各参与主体的根本利益。让新股询价定价回归价值发现的本源,仍会是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