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永桂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安排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为了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对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以及汽车、家电等消费领域以旧换新需求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方案》。
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从两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的具体要求、补贴标准和实施路径。
重点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国家规定目录内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对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后续,还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等产品改造更新。
统筹支持设备更新。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新能源货车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予以单台最高1500元补贴;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予以单台不超过50%的补贴;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予以单台最高6万元补贴。新能源货车购置方面,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补贴3.5万元。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方案》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加大了支持力度。以汽车报废更新为例,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此外,家电以旧换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较之前均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二是扩大了支持范围。“两新”政策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此次出台加力支持政策,支持范围增加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领域,基本涵盖了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常用消费品,满足市民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许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和以往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相比,主要举措概括起来就是“扩范围、提标准、更便捷”。
“扩范围”。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种类,从原先的7类扩充到15类。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机、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播种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犁、深松机、谷物烘干机,可以充分满足广大农民的报废需求。
“提标准”。部分机具报废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同步提升。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采棉机并购置同类机具的,可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付购置与应用补贴。补贴标准的提升意在鼓励农户以旧换新,加快农机装备更新速度。
“更便捷”。补贴办理更便捷,资金拨付时限缩短。农机报废拆解企业由前期6家增加到11家,降低报废农机运输成本,让农户少跑路。优惠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间范围内提交的报废更新申请,将按报废补贴新标准执行。国债补贴资金由市级直接发放到机主,减少资金兑现环节、缩短资金兑付周期。
郭永桂表示,下一步将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制定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产品换新等领域实施细则,明确支持范围、细化补贴标准、简化操作流程,确保“真金白银”的政策科学合理、实用便捷,惠及更多群众。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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